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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新城区招聘合同制人员4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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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共计40人,其中,社区工作人员24人,“接诉即办”平台指挥调度10人,劳动争议仲裁院6人。详情请阅读《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5.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7月31日之前,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前。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学历,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报考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烈士或援鄂医务人员的直系亲属、退役军人放宽为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考“接诉即办”平台指挥调度岗位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考劳动争议仲裁院岗位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男性报考者需持有c1及以上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取得驾驶证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前。

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本次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蒙汉语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或编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2021年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9:00—9月9日17: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表》,及时查阅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并提前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岗位表》)。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或jpeg格式),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服役经历)。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6.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分配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7日9:00-9月10日12:00。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19年、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用人员,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7日9时—2020年9月10日17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2020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9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9年、2020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考生从报名网站“表格下载”中自行打印)2份,于2020年9月22日-2020年9月23日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3.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考生从报名网站“表格下载”中自行打印)2份,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于2020年9月22日-2020年9月23日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回民区中山西路41号)5楼考试科,联系电话:0471—3389634)进行审核确认。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缴费原渠道退回报考人员。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蒙汉语兼通人员岗位”中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到普通岗位,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削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比例开考。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2020年9月16日9时至9月19日9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笔试

(一)笔试由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2.5分(政策加分)

(五)笔试时间:

2020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六)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新城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2: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三)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5.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7.现为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例如,c1驾驶证等)。

(四)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2∶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

(一)面试由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二)报考“普通类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汉语作答;报考“蒙汉语兼通人员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作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评委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相关附件下载:000nvq

原标题: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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